2015年福建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6人)(2)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2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7月2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2015年7月21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2013年、2014年、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指龙岩市市级、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考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附件2)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招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报考所需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6.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经验)的,均以2015年7月2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者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