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6人)(5)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3.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对象属于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5.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录(聘)用
1.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综合考虑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录(聘)用人选,按党群口或政府口归属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录(聘)用条件的,可取消录(聘)用资格。
2.拟录(聘)用人选在龙岩人社网、龙岩人事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录(聘)人选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而造成遴选或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考单位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考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并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
3.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录(聘)用的,由招考单位正式办理录(聘)用手续。被确定录(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报到。
七、咨询监督
(一)咨询服务
龙岩人事考试网和龙岩人社网、龙岩人事网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招考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请按党群口或政府口归属分别与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或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
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联系电话:0597-2313850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7-3293326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咨询,请与龙岩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7—3293338。
(二)监督电话
龙岩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7-2633966。
八、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
2.在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认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录(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录(聘)用的,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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