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第三次招聘雇员9人公告(2)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一般应大于3:1。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参加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体检统一安排南沙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沙区黄阁镇政府网站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南沙区黄阁镇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工资标准执行。
联系人:钟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9914156、020-3909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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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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