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大同市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315人报名入口
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大同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部分县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共180名,南郊区直属中小学教师100名,大同县一中教师10名,阳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25名,各学科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
3、为满足招聘需求,对缺额的招聘岗位,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学科需求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个别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5、师范学校教师岗位: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师范学校教师岗位: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除外)。
各学科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见《大同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参照目录》(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原则上不能报考,确实相近的,需在资格审查时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并经专业部门认定。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的招聘岗位,市直21名,南郊区12名,大同县1名,阳高县2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① 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转成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公办教师的人员;
③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⑤ 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大同市(含各县区)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后或在大学就读期间入伍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市直学校要求在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服务;县区学校要求在本县区辖区内服务。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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