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南昌县新城管委会招聘32人公告(2)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人社局、昌南新城管委会组织实施。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不上编),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二个月)并到县人社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2、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1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聘用人员工作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者,可聘为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主任。副主任待遇17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主任待遇1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六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1(第六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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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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