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石门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3)
01-35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6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20%+特长展示成绩×20%
37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对抗赛成绩×30%
排名时,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文凭、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监督
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工委、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四、信息发布
1、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石门政府网、石门人事人才网发布。
2、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相关网站,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29855(县人社局计划股)
0736-5329963(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举报电话:0736-5336006(县纪委党风政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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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石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汇总表第四至六批.xls
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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