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兴仁县城区部分空编学校考调教师1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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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仁县教育系统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兴仁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城区部分学校面向全县公开考调部分学科空编教师114名,简章如下:
一、城区空编学校考调名额(114名)(见附件)
二、考调范围及原则
(一)范围:截止2015年7月底在册的全县具有3年(2012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上教龄在职公办教师,属本次考调范围的城区学校人员及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程序
本次考调按照确定的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确定考调人员、公布考调结果、选择岗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注:考调人员按考调学校职称岗位空额及职称聘用办法正式行文调动和聘用)。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
(二)幼儿园、小学教师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五、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一)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察的。
(二)受党纪处分未满2年、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三)年终考核不合格或近三年学生学习水平测试挂末的。
(四)无教师资格证的。
六、考试内容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备课和说课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备课30分,说课70分。内容为报考学校类别学科教材篇目内容(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教学相关知识与技能)。
七、加分
(一)受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州级加2分、县级加1、乡科级的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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