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兰考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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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激发自收自支和差供事业单位人员干事创业的正能量,结合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自收自支和差供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医院和卫生学校除外,下同)在编人员中招考一批差供和全供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聘用优秀人员充实到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岗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兰考县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差供和自收自支工作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本次招聘报考执法岗位的人员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五大毕业生(电大、夜大、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及函授)和省委党校承认的党校学历;转业士官(服现役满12年及以上)也可以报考;
5. 报考社会公益岗位的人员需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制到50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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