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兰考县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3)
(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考核人员;
2.对确定为考核对象的入围人员,主要考核:
一是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和道德品质;
二是由公安、纪检等部门对入围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违纪事项等资格审查;
三是对文凭学历及其他证件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人员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
(二)公示结束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退回原单位。
九、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和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件(假毕业证、假身份证、假户口本)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5年内不准再参加此类考试。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聘用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5年内不得再参加此类考试。
咨询电话:0371-26966199
举报电话:0371-2699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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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兰考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报名统计表及报名表
兰考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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