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3)
六、公示聘用
经上述体检(即经过“五、考生体检”程序)最后选定的考生,即为初聘人选,并在盘锦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5天,确认无问题后办理正式聘任手续。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正式教师编制)。
七、监督监察
市教育局纪检等部门全程介入,并邀请市人社局、市编办监督监察此次招聘工作。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报名时须持材料:
1、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2、学历证。
3、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职业医生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报名条件中未要求具备该证书的专业除外)。
5、身份证。
6、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7、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填写到高中或初中、小学××学科,(报考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和盘锦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的考生,填写学校、单位的名称,再填写招聘专业和招聘岗位)见附件1-3,所有岗位不可兼报。
请按上述顺序把各种证件依次排列好!!
八、报名注意事项:
1、师范类研究生应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证明(成绩单或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2、教育理论考试题型全部为选择题(单选和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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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