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恩平教师招聘29人公告(3)
七、考察
市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市人社局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恩平人才网http://www.eprc.cn/和恩平教育信息网http://www.epedu.com.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聘用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有硕士学位的聘为专业技术 11 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聘为专业技术 12 级岗位,有本科、大专、中专学历的聘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年,其他的试用期6个月。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聘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社局。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办公室受理,电话为0750-7727423。报名资格条件、岗位设置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由市教育局受理,电话0750-78229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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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平市教育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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