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衢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名 第二期)(2)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现单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公示考核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核、调出的书面证明,证明提交给招聘单位,并由招聘单位上报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核录用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核录用资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并限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调动手续,应届毕业生凭录用通知书到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办理派遣及相关手续。整个招聘过程中一个岗位递补只限一次。
五、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报名、或笔试分数结果出现异常现象,将取消该岗位。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浙人社发〔2012〕194号、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3071023、3071033
附件:1.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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