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湖南省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招聘8名专业课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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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提高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普职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印发〈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江永职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
PLC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应用电子技术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单片机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C语言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计算机应用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电子、通信、 计算机类 |
30岁以内 |
服装设计、 广告设计教师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艺术设计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 广告学 |
35岁以内 |
汽车运用与维修 教师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机械类 | 30岁以内 |
二、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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