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绍兴柯桥区畜牧兽医局招聘6名动物检疫协检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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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为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下属事业单位,因生猪屠宰场检疫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岗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男性优先。
(二)浙江省内户籍。同等条件下,绍兴市柯桥区或越城区户籍优先。
(三)具有下列专业资质之一: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助理兽医师或助理畜牧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乡村兽医登记证。
(四)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一线屠宰检疫工作。
二、招聘办法和考试范围
(一)招考方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岗位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笔试范围:动物防疫、检疫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手续:
本次招聘由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人教科负责组织和管理,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科负责具体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306号区畜牧兽医局(五楼),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75-88063403、13362588551。
(二)报名时需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四、聘用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结束后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薪酬标准的建议意见》(绍县政办发【2012】123号)文件精神执行,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项保险。不安排上下班接送,非柯桥区户藉可安排集体宿舍住宿。
绍兴市柯桥区畜牧兽医局
二0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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