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兵团第九师团场医疗单位招聘19人公告(2)
(三)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80元,资格确认后现场缴费。
(四)招录工作由九师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详见《2015年新疆兵团第九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考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2、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笔试成绩于2015年8月25日在九师政务网进行公示。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体检
体检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向低确定,按照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人事局牵头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彩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招聘单位采取调阅档案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可根据情况按照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九师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九师政务网公示,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监督与回避
九师人事局、纪检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用人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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