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东莞市东坑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人)(2)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站和阳光东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镇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站和阳光东坑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83381510;联系人:卢学斌
附件:
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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