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珠海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社会管理公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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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拟公开招聘6名社会管理协管员(2名森林消防机动大队队员和4名护林扑火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年龄35岁以下(消防司机40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5年8月 3日(星期一)至2015年8月 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周日不接受报名)
3.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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