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招聘149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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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委直属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2015年沈阳市卫计委直属单位编外用工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的岗位;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按职位信息表要求,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1987年8月6日至1997年8月6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1980年8月6日至1997年8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
四、信息发布
2015年8月6日在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各招聘单位网站和部分医学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卫计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10时—2015年8月13日24时。
报名网址:
http://218.57.145.130/wb_lnshenyangws/webregister/index.asp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查通过。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8月13日24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8月14日中午12时前改报,自8月14日12时起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硕士研究生岗位和护理本科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没有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有关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以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市卫计委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