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15名人员公告(2)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拟聘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及格考生中递补。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及格考生中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工作调动。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牡丹江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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