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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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凤冈县人才队伍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凤冈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县职校舞蹈教师1名、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生和麻醉医生各1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凤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非在职)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5年8月2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执业资格可凭文件报考)的;
11、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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