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杭州市径山镇巡查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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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城市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决定公开招聘巡查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招考城镇管理、交通管理等巡查执法辅助人员13名。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径山镇或径山周边地区户籍(瓶窑、黄湖、鸬鸟、百丈)。男性:年龄22—35周岁(即1980年8月1日至1993年8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身高1.68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0.8及以上,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复退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治安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诚信友爱,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5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径山镇政府党群办308、310办公室,联系人:张先生、裘先生,联系电话88585374、88583300。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五年内因被辞退或除名等原因离开执法队伍的,取消资格。职位开考比例为1∶2 ,不足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5、准考证领取: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由径山镇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其中复退军人加5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组织执行。
(三)体检、政审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 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由余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余杭区径山镇政府工作,具体岗位由径山镇政府进行分配。
四、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径山镇政府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88583300、88585374
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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