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杭州市富阳区事业单位聘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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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2006〕65号)、《富阳区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富国资办〔2015〕28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工作人员。招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方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用)计划
2015年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4名,部分区属国有企业计划招用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用)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杭州市富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可登陆富阳人才网(http://www.fyrc.net/)查询。
二、招聘(用)对象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富阳区户籍并已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和资历;富阳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及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户籍不受限制。
招考计划中部分职位对户籍、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表执行。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部分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有年限工作经历的”是指在企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曾在军队服役、个体经营,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有年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是指从事与专业有关的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报名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或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所在单位提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范围及对象:2013年及之前招聘到我区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现在编在岗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在我区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实际报考。
面向社区工作人员招考范围及对象:
(1)职位1: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副职及以上职务且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
(2)职位2: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社区、居委会现在职且连续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
面向协警招考范围及对象:具有富阳区常住户口,现在协警岗位且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用)计划报考。
区属国有企业招用岗位中涉及的建工类和计算机、电子、通信类工程师职称条件范围,按招考计划表中注明的专业职称审核。
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有关资格条件、入户时间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
能够在2015年8月21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按《2015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审查,专业明确的按明确专业要求进行审查,要求为学科门类的按对应的学科门类专业进行审查。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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