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省永福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2)
七、笔试
1.领取准考证(2015年9月23日-26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请于9月23日-26日到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关证件入场。
2.笔试时间和形式(2015年9月27日)。
笔试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题型以单选题为主。具体考试方式、题型可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生的笔试实考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考生的笔试总成绩,送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及时在桂林人才网予以公布。
八、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考务等工作。面试时间定在2015年10月25日进行。
1.面试人员确定。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与考点设置。面试时间统一在2015年10月25日进行,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于2015年10月23日至24日到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官组成。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关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4.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3分钟审题时间)
5.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6.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即时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考场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实考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生的面试实考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考生的面试总成绩,送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报永福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在桂林人才网予以公示。
7.面试后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面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九、加分
㈠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⒈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⒊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药、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药、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⒋曾经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时间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㈡加分办法。
⒈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可按上述条件加分。
⒉笔试实考成绩加上笔试环节的加分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的计算。
⒊面试当天实考成绩加上面试环节的加分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的依据。
㈢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笔试实考成绩与面试实考成绩分别作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
十、调剂(2015年11月5日前)。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选后,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报永福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没有开考岗位的预备人选,并在桂林人才网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没有开考岗位的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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