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人)(3)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sxrsj.cn/)上公布。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 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在服务期间工作考核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考核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sxrsj.cn/)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由组织统筹安排到缺编的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 本次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3223832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0826)3268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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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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