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雁峰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8人公告(2)
4.报名提交资料:
报名者均须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英语专业的需提供英语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者,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每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㈢《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详见指定网站公布,地点:雁峰区新政府办公楼东803(蒸湘南路133号),咨询电话:0734-8239389,领证时必须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
㈣笔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和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量为150分钟。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734-8535404)
㈤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凭《面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
每一个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及评分: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三个学科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备课、上课时间各为20分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教学基本功、课堂驾驭能力、对教材的处理能力、新课程理念,总分100分,当场亮分。
小学美术、小学计算机、小学体育三个学科面试包括本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基本功测试、试教各占50分,总分为100分。
幼儿园面试以综合测试方法进行,综合测试包括试教和才艺展示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试教50分,才艺展示50分。试教是对规定幼儿园课程中的某片断内容现场备课、上课各20分钟。才艺展示包括唱歌、跳舞、弹奏、绘画等专业技能,时间限定10分钟内。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成绩可登录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招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为确保招聘质量,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面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则面试不合格,不得确定其为体检对象。
㈥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若出现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学科递补仅1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取消拟招聘资格。
㈦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组织派遣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并在分配的学校工作至少满5年才能进行区内外异动,如不服从的,视为放弃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监督电话:区纪委:0734-8799078,组织部0734-3101717,人社局0734- 8799177 )。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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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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