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修水县事业单位选调75名教师公告(2)
3、考试时间:
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
语文:9:00—11:30其他学科:9:00—11:00
五、奖励加分办法
近三年内获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5分,获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加4分,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加3分,获县委、县政府或市教育局表彰的加2分,获县教体局表彰的加1分。表彰类别指获得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教学明星、学科带头人等教育教学教研先进称号。近三年内参加部、省厅、市局、县局教研机构组织的优质课比赛,获部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省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1.5、1分,获市局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获县局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0.3分,特等奖视同一等奖,优秀奖视同三等奖。奖励加分一年中综合先进个人和赛课获奖分别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的计入总分,不累积计算,三年累计加分5分封顶。县级表彰奖励须同时提供文件、证书。奖励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公示制度及选调原则
1、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经查实违反有关选调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选调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和奖励加分的总分,按报考学校及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选调。如选调的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则按下列顺序由高到低选调:①教龄长者优先,②职称高者优先,③学历高者优先,④年龄大者优先,⑤奖励加分多的优先。
修水县2015年选调教师进城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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