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谷街道招聘法律工作人员简章(3人)(2)
(八)录取与试用、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经麓谷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不予录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待遇及管理
1、招聘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考核优秀者转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2、法律工作人员年收入5--6万元(含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在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购买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后,增买公积金。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麓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解释。
长沙高新区麓谷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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