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城管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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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城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燃气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单位:海珠区城管局监督检查中心,是海珠区城管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受海珠区城管局委托,具体负责监督实施环卫作业服务标准,负责燃气安全巡检、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协助城市管理工作专业检评,协助开展城市管理社会宣传和处理有关城市管理投诉。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事业编制公益一类专业技术岗人员共13名,详见《2015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城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社会人员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2014年、2015年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非广州市区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准入条件。
(六)有区级以上燃气管理部门或国有燃气企业从事燃气安全管理、检测工作相关经历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2015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17:00。
3、打印准考证:2015年9月9日(星期三)中午12:00起,成功报名的考生请自行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于笔试5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资格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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