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商洛市直学校遴选24人公告(3)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市人社局下发拟遴选人员通知。遴选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公开遴选实施方案,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申报对象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和提供本人实际情况。
3、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4、公开遴选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遴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5、被遴选的教师按照录用单位的岗位要求,享受有关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914—2317722
监督电话:0914--2369580
点击下载>>>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