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丰城市城区学校教师选调80人公告(2)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小一寸照片3张和考务费100元。
(5)开考比例:选调名额按相应层次学科划分,选调名额4人以下(含4人)的开考比例为1:2以上,其他开考比例为1:1.5以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四、分值构成
1、总分值分由文化考试分和综合加分两部分分值组成。
2、文化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大纲(试行)》中所规定的初中、小学层次的内容及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胜任教学所需要知识,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报考音乐、美术学科者参加相应层次语文学科考试;报考体育、信息技术学科者参加相应层次数学学科考试;报考物理、化学、生物者参加相应层次的理化生综合试卷考试;报考政治、历史、地理者参加相应层次的政史地综合试卷考试。
3、综合加分由荣誉称号加分、教学竞赛加分和工龄加分三部分组成。
五、文化考试
2015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8月25日上午12时前在报名处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须知。
六、综合加分
1、荣誉称号加分
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教师本人获得的设区市级及其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特级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宜春市级每次分别计6分、4分、2分。逐级推选参评获得的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一年中获多个不同形式的荣誉称号,以分值最高的一个作为当年的分值;荣誉称号加分总分值由三年的分值累加而成。
2、教学竞赛加分
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教师本人参加的由设区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录像课评比、教学基本技能(功)大赛和说课竞赛”等教学竞赛,具体分值如下:
逐级参赛获得的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一年中获得多个不同形式的教学竞赛奖,以分值最高的一个作为当年的分值。教学竞赛加分总分值由三年分值累加而成。
获奖证件(以证书原件和获奖通报为准,其通报及证书盖有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即“江西省教育厅”、“宜春市教育局”>公章,处、科、室等内设部门颁发及其他省市颁发的奖项一律不计入加分范围)作为报名材料之一,必须在报名时递交,报名结束之后一律不再受理。
3、工龄加分
工龄满十周年(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加1分,超出十年工龄时,工龄每增加五周年加1分。
七、录用原则
1、根据选调指标分层次学科按文化考试分数划定入围分数线,确定入围名单。选调名额4人以下(含4人)的比例为1:2,其他的比例为1:1.5。
2、由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和市文化教育局联合组成“进城考试加分审核小组”,对入围人员加分材料逐个进行审核,确定加分分值。
3、根据文化考试分与综合加分的总分,分层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确定拟调人员。总分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拟调,第一学历相同时文化考试分数高者优先拟调,文化考试分数相同时按年龄大者优先拟调。拟调人员名单分别在丰城政府网、丰城网络问政(教育局、人社局版面)公示三天。举报电话:7075011(市监察局)、660802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608279(市编办)、6609210(市文化教育局)。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拟调人员分层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拟调人员必须在9月30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对出具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人,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试舞弊者取消选调资格,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且三年内不能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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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城市文化教育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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