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宁远县宁远六小教师选调34人公告(2)
(五)核定加分(8月24日)。
由教育局基教股对申报者的教学成绩及加分进行审核并公示。只有近三个学年度任教了小考或中考科目且申报学科与加分学科一致时才享受加分。加分以申报者近三个学年度小考或中考最好成绩为加分依据。(详见附件)
(六)公示成绩(8月27日)
将文化考试(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与加分后的总成绩分学科进行公示。
(七)确定拟调人选(8月30日)
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选经六小学校班子考察合格后列为拟调人员。
(八)办理相关手续(9月初)
选调到六小的教师,由教育局、编办、人社、财政办理相关手续。教师由六小根据学校的人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教师的原岗位等级不再保留,实行聘任制管理,由六小根据岗位设置方案重新聘任,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附件2),初次聘期为2年,两年后考核合格者,学校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由县教育局按照当年度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打招呼、递条子,干扰选调工作的正常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严禁在选调过程中拉关系、搞权钱交易。
2.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办事,不得接受报考人员的吃请和礼物礼金,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3.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如参考人员或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的选调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并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请人代考等违纪舞弊者,其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取消今后3年内进城考试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校长提供虚假证明或在虚假证明材料上签字的,从重顶格处理。
六、组织领导
宁远六小2015年选调教师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宁远六小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全程指导把关。
七、选调工作方案的解释权属宁远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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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六小(暂用名)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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