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宁远县教师进城选调36人公告(2)
根据文化考试(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与加分后的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选经选调学校班子考察合格后列为拟调人员。
(八)办理相关手续(9月初)
选调到城区小学的教师,由教育局、编办、人社、财政办理相关手续。教师由选调单位根据学校的人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教师的原岗位等级不再保留,实行聘任制管理,由选调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任,若无岗位空缺则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
五、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打招呼、递条子,干扰选调工作的正常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严禁在选调过程中拉关系、搞权钱交易。
2.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办事,不得接受报考人员的吃请和礼物礼金,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3.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如参考人员或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的选调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并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请人代考等违纪舞弊者,其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取消今后3年内进城考试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校长提供虚假证明或在虚假证明材料上签字的,从重顶格处理。
六、组织领导
宁远县2015年选调教师进城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全程指导把关。
七、选调工作方案的解释权属宁远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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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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