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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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1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见《黔西县2015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截止2015年8月17日在黔西县所辖乡镇(不含水西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莲城街道办事处、杜鹃街道办事处)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1届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3.选聘到黔西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
4.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黔西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部队所在地为黔西县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截止2015年8月17日在黔西县所辖乡镇(不含水西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莲城街道办事处、杜鹃街道办事处)的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1届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5年8月17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报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截止2015年8月1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截止2015年8月17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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