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招聘公告(13人)(3)
(二)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公安网”公布,请随时关注。
(五)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8750119-2026,冯警官。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062565。
附件1: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试标准
宁波市公安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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