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在职教师选调30人公告(2)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6)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纳报名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3、统一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教学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学科知识的应用和教学能力(写说课稿、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教材为汇川区现行使用版本。
(2)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按教学能力测试抽取的面试序号,进行结构化面试。
教学能力测试与结构化面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下午13∶00。
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若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出现的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应试人员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总成绩)在汇川区教育网公布。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结束后由区教育局负责,考试总成绩达80分(含80分)以上者进入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考试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
经资格复审符合考试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者,按考试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优先,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次组织教学能力测试,以第二次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待定(见汇川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cjk.cn)通知)。
6、考察。考察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教育局具体实施。考察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③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④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
⑤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
⑥经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调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调人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7、公示调用。由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选,在汇川区教育网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拟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和办理调动环节被取消选调资格或选调各环节报考者放弃导致选调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五、纪律
在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须带上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在选调工作中,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遵义市汇川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汇川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8603622
监督电话:0851-28651559 0851-28980491
点击下载>>>
遵义市汇川区公开考试选调在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