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曹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2)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或者在菏泽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至2013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审核时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D类岗位达不到规定报考人数的,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A类岗位,E类岗位达不到规定报考人数的,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B类岗位,定向职位达不到规定报考人数的,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应职位。
岗位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xsi.gov.cn/)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两部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5年9月12日上午:公共及公安基础知识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体能素质测评。
笔试成绩、进入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地点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70 分掌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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