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曹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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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精神,现将曹县2015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87年9月6日至1997年9月6日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凡已被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在各级公务员及曹县事业单位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聘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工作人员所在的单位;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1、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目测、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有工作经历的还要填写《工作经历证明表》;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还要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审批表》。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现场目测、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曹县人社局西楼一楼服务大厅。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现场采集考生身份信息,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清晰照片1张。报考D类、E类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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