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2)
(三)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资格确认后现场缴费。
(四)招录工作由十三师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以《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为主要内容。详见《2015年新疆兵团第十三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笔试总成绩设定9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进行。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费40元。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笔试成绩于2015年9月17日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公示。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20:00之前在十三师政务网及十三师机关大楼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考生按1:1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者,即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招聘单位采取调阅档案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可根据情况按照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递补只进行两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十三师人事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十三师政务网公示,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监督与回避
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年内不得报考十三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单位处理。
本《简章》由兵团第十三师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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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兵团第十三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 :2015年兵团第十三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党委组织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人事局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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