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普宁市事业单位招聘182人(2)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分为二类,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综合类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科目:各个职位均考二科(二科合一卷),具体详见招聘职位与考试科目对照表,不指定用书。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9月20日(9:00-11:00)
笔试地点:普宁市城东中学。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职位报考者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分别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综合总分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试卷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试卷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依此类推。
若出现某招聘职位报考者笔试合格人数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与气质等。面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该招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印发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组工网(http://www.pnzg.gov.cn)、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nrs.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九、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受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必须参加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并在首轮聘期内取得所在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否则,在首轮聘期满后予以解聘。
受聘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必须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并在首轮聘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在首轮聘期满后予以解聘。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六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费用
参照粤价[2013]223号文规定,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考务费为每人90元。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组工网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附件:点击下载
1.2015年普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2015年普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招聘职位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广东省普宁市委组织部
广东省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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