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莱芜市事业单位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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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为市公安局公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1989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反恐防暴指挥中心辅警岗位A的女性,年龄在18至24周岁之间(1990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莱芜市常住户口或外地户口在莱芜居住3年以上。
报考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和巡视监控辅警岗位的复退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病史,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其中,报考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岗位的人员不低于1.72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5.0 以上。
(七)具备警务辅助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反规定被解聘、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提供辅助管理服务的专门人员,不占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辅助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等非执法类、非涉密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0时至8月30日24时。报名者登录莱芜新闻网(网址:http://www.laiwunews.cn),填写、提交并打印《2015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每人只限报考1个岗位。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和现场目测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打印的《2015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现场目测。
现场目测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要求,主要测查:有无口吃,普通话水平;视力、色觉、身高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文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
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新一中对面)
逾期不予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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