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晋江市图书馆招聘辅助性人员10人公告(2)
(三)报名要求:
1、毕业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有效期至少一个月)复印件一份(有学位的报考人员还要求提供学位网学位认证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4、《2015年晋江市图书馆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凭身份证于2015年9月16日-18日上班时间到晋江青阳银利大厦东裙楼二楼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领取。报名咨询电话:0595-82169970。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不另行组织面试。
(一)考试科目。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类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拟聘对象。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同时参加加试科目,最终以加试科目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拟聘对象。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参照申论来出题。
(四)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约3个工作日后登录侨乡人才网查询。
五、体检、政审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流程、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侨乡人才网上另行发布通告。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由晋江市图书馆负责。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6、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
7、有违法违纪记录;
8、违反计生相关规定。
(三)聘用
1、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侨乡人才网、晋江人事网等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3、因报考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事网(www.jjrs.com)、侨乡人才网(www.qxrc.com.cn)、晋江市图书馆网站(www.jjlib.net)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二)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聘用等工作接受晋江市图书馆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2032191。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晋江市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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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图书馆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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