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事业单位招聘86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
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笔试分两类:A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50分,公共基础知识等50分,满分为100分。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3.加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新县参加(或新县籍在外地参加)以下项目的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原已享受过加分政策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再享受加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范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有关程序报名预征,由新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体检、政审,对“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关于招聘大学生士兵工作政策按《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意见》信发〔2014〕3号文件执行)。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
拟享受加分规定的,须在2015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经审查符合加分规定的,于2015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其中新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专业不足2∶1)的,该岗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同类(A类或B类)考生的平均成绩,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聘岗位数的,该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本面试考场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仍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对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重新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程序按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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