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招聘20名办案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济源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办案辅助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一批高素质人员充实到检察机关,增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水平,更好地服务济源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办案辅助人员2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
2、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热爱检察工作;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人员最高成绩论;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劳动教养的。
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因违法正被立案审查或因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本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在济源市就业服务网、济源市考试中心网、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大屏幕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济源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华新桥南150米,沁园劳动保障所南临)现场报名。
报名费:30元/人。
咨询电话:0391-6696281。
2、报名资料:
(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公开招聘办案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提供相关证书及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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