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金沙县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第一号)(2)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4)《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派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须达1:3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有关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上午:0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残疾人应聘的,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特殊面试方式,具体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其情况研究确定。
3.面试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和组织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现场评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应聘人员重新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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