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4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详见《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3份。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贴上本人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A类职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所有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笔试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B类职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以及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全等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百分制计算,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应该具备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告。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