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残联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公告(299名)(4)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总成绩统一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
考察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
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1年。生活待遇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5年天津市残联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考试笔试复习资料》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8013603
附:2015年天津市残联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考试笔试复习资料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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