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市慈城镇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2)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总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将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安排体检及考察。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按招聘总数的1:1比例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如出现取消录资格情况,将会商用人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并安排体检及考察,酌情予以替补。
四、其他事项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招聘人数酌情核减(旅游管理辅助岗位和物业管理辅助岗位除外) 。
2、招聘各阶段公告、结果等详见宁波江北人事网(http://www.nbjmrc.com/)。
3、旅游管理辅助岗位和物业管理辅助岗位年薪约7万元(含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部分),其他岗位年薪约4.7万元(含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部分)。
4、本次招聘由宁波中聘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程负责及解释。
5、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87918320、13567841936。
慈城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1日
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doc
附件2: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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