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丰顺县事业单位医疗岗位招聘226人公告(3)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fengshun.gov.cn/index.php)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事项
1、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的三天内,向丰顺县人社局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三年以上,聘用期间个人违约解除聘用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下载>>>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