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招聘40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3)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考核(政审)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合格的考生,分职位(同一职位代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用人员选定拟聘职位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县的行政、事业单位招考。
十、其它
本简章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252500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2621823(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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