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榆林文工团、民间艺术团公益性岗位演职人员招聘92人公告(3)
3、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专业测试(面试),现场亮分,成绩为百分制和加分合并计算。依据应聘人员报考本岗位职数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0月24日-25日,地点在榆林市文工团(榆林市钟楼下巷17号)。
(2)考试要求。
A、报考市文工团相对应的岗位测试内容:1、秦腔表演唱片段10分钟以内,基本功展示3分钟以内;2、秦腔表演唱或戏曲组合5分钟以内,双人舞或单人舞表演片段5分钟以内; 3、器乐类,自选独奏曲一首6分钟以内,秦腔伴奏曲2分钟以内;打击乐类,秦腔打击乐开场,5分钟以内;4、报考服装管理人员,现场看服装回答服装名称并整理服装;报考戏曲灯光操作人员,现场考核灯光操作及应用。
B、报考市民间艺术团相对应的岗位测试内容:1、舞蹈技能技巧1分钟以内,舞蹈表演4分钟以内;2、自选歌曲和陕北民歌曲目各一首;3、小品片断表演5分钟以内,并演唱歌曲一首;4、演奏曲目一首,时间6分钟以内;5、报考舞美设计,考核舞台设计;报考灯光操作,现场考核灯光操作及应用;报考服装管理,现场看服装回答服装名称并整理服装;报考道具管理,现场考核道具设计和制作知识;6、2分钟自备稿件朗诵,并演唱一首歌曲。
(3)加分条件。
A、凡参加过中国艺术节且在所参演剧(节)目中获得个人表演奖及以上的加5分;
B、凡参加过陕西省艺术节且在所参演剧(节)目中获得个人表演奖及以上的加4分;
C、凡参加过中国艺术节且所参演剧(节)目获奖的加3分;
D、凡参加过陕西省艺术节且所参演剧(节)目获优秀剧目奖的加2分。
(4)专业测试有关要求及说明。
A、考生所需伴奏CD、U盘、表演道具由报考人员自行准备,并于本人考试前提交工作人员以便做好专业测试准备工作;
B、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个人获奖证明原件,获集体奖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获奖证明复印件和所在演出团体出具的参演说明。所提供奖励证书需为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
C、加分不得累加,只取最高加分项;
D、市文工团(岗位一)秦腔戏曲演员录取最低分数线在80分以上,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含加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4、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工作由市文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审核聘用。
(一)岗位性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被聘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二)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
联系人:闫喜林 联系电话:0912-3891920
附件:报名及资格审核表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报名及资格审核表.doc(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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